2024年大港油田公司内衬管加工及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招标公告(变更)
本招标项目2024年大港油田公司内衬管加工及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港油田公司2024年度内衬管加工及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集中采购项目。目前,油管内衬管加工技术已是成熟技术,在使用过程中防偏磨、防结蜡效果显著,得到了各使用单位的一致好评。另外,随着内衬油管大批量运用在油水井生产上,产生的磨损、报废的内衬油管也逐年增多,通过对使用过的内衬油管进行修理修缮,使得一些原本无法再次使用的内衬油管重新达到使用标准,从而达到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创造效益的目的。本项目估算金额8795.8万元,其中标段一7784.58万元,标段二1011.22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为内衬管加工及修理,标段二为镀渗钨合金加工。详见附件《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表》。
2.3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交货方式:汽运。
2.5 服务要求:标段一内衬管加工及修理从产品投产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一年。标段二镀渗钨合金加工从产品投产之日起计算,产品质保有效期二年。
2.6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2024年大港油田公司内衬管加工及修理、镀渗钨合金加工技术要求》。
标段一: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时间为准),内衬管加工业绩、HT-PO玻芯复合管加工、高温内衬油管修理业绩各一份(以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为准)。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库房,存放场地、仓库要求具有大港油田地区(天津)合法工业用地租赁手续或土地使用证,面积五千平米以上。若投标前没有设定存放场地、仓库的,应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0日内,在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设定存放场地、仓库,并提供相应承诺函,中标候选人未按承诺函约定执行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3.4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②必须具有生产场地的环评报告。
3.2 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时间为准),提供镀渗钨合金防腐防垢油管加工业绩一份(以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为准)。
3.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免费提供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的存放场地、库房,存放场地、仓库要求具有大港油田地区(天津)合法工业用地租赁手续或土地使用证,面积五千平米以上。若投标前没有设定存放场地、仓库的,应承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30日内,在大港油田港内地区(天津)设定存放场地、仓库,并提供相应承诺函,中标候选人未按承诺函约定执行的,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3.4 信誉要求:①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服务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及质量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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