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堡古2储气库扩大先导试验项目-节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堡古2储气库扩大先导试验项目-节能验收服务已由冀东油田规划计划处以中油冀计【2024】1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冀东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地点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冀东堡古2储气库扩大先导试验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园区内,地面工程采用井站一体化的建站模式,在新PG2平台集中建设,采用注采同管、双向计量,井口节流,注气增压,低温分离等集气工艺,新建D813mm双向输气管线6.8公里、新建集注站1座,配套建设自控、供配电、通信、给排水、消防、道路等辅助公用系统。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需要开展冀东堡古2储气库扩大先导试验项目的节能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节能验收报告通过节能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2 招标范围:
根据《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需要开展冀东堡古2储气库扩大先导试验项目的节能验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节能验收报告通过节能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2.4.本项目估算金额:119000元,不含增值税。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格有效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结算 的类似项目情况,包括项目的数量、规模、质量、运行情况等内容(提供相应合同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类似项目:储气库节能验收项目。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内任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状况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成立日期晚于 2024 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承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enshu.court.gov.cn)为准;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冀东油田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未处于年度考评不合格禁入处罚期限之内。
3.5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节能验收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节能验收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提供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要求为本企业职工,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其社保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6其他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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