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采油厂纳米乳液增能提产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4FWGK5017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萨中开发区历经多年高效开发,剩余油分布高度零散,挖潜难度较大。断层附近和注采完善程度低的井区,以压驱为主的大型增能措施工艺实施受限。为充分挖掘断层边部剩余油潜力,亟需探索适合小规模增能挖潜新方法,进一步提升开发效果。为此,拟开展纳米乳液增产试验,解决断层边部井区和注采关系不完善井区,地层能量不足,产能下降快的问题,提高井区开发效果
2.2 招标范围:纳米乳液增能提产,预计施工9口井(暂定),根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结算费用不得超过投资总额。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4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80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是,划分为 1 个标段:第一采油厂纳米乳液增能提产 估算金额人民币180万元(不含税);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累计失信分达到10.5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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