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7-FW64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年产能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按照油田公司管产能建设部署,在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内杨青川流域配套建设的6条跨越管线及杨青作业区保障点建设工程,为确保项目依法合规建设,建设前需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且通过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获得批复。费用预算49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第九采油厂吴起区域跨越建设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杨青川河道内6条管道跨越工程及杨青作业区保障点建设工程开展防洪影响评价,通过在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备案,对建设选址进行现场勘查、地形测量和断面测量,依据项目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取得吴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服务商需求数量:1家。
2.3服务地点:第九采油厂生产区域。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人员要求: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必须为企业自有员工,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本企业2024年9月及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参与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不得少于3人,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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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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