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网络安全专家中心项目网络安全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Z220-FW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数字化交付技术服务项目 已审批,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二氧化碳捕集埋存与提高采收率(CCS-EOR)开发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二氧化碳捕集埋存与提高采收率(CCS-EOR)开发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主要包括:吉林石化动力二厂至松原市乾安县安字镇退字村吉林油田二氧化碳开发公司黑46注入站管道工程施工干线、支线共计282.26公里,新建三座站场:金兰站、万宝站、大情字井站和16座阀室。
本招标项目引入数字化、智能化等关键技术和新的工程建设管理理念,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方法为工程建设过程管控提供全新的管理手段,为工程竣工移交提供数字化的辅助手段。紧密贴合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数字化转型提档升级,以满足多层级不同类型地面工程管理需要、实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为目标,通过数字化项目管理实现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工程建设全过程数据与竣工模型有效关联,形成地面工程数字孪生进行交付。
2.2 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拟划分为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范围涵盖吉林石化-吉林油田二氧化碳管道工程(一期)数字化管理交付,主要工作包括在复用吉林油田已建数字化交付平台系统功能基础上新增及完善部分功能应用、工程项目基础配置、工程建设期过程数据的采集、基础地理信息采集、交付数据的质量审核、工程数字孪生体构建、在线归档及数据交付、现场培训与技术支持、配套硬件设备服务等内容。
2.4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794.00万元(不含税)。
2.4 服务地点
吉林省。
2.5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3.2.1投标人需具备丰富工程建设数字化系统及服务实施经验,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类似数字化(长输管道数字化移交)建设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2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
3.4.5 开标当日未被*(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6 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blacklist)。
3.5 人员要求
3.5.1 项目经理:具备高级职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同类型证书)或PMP证书。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2 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设计师、网络安全工程师、测试工程师等同类型证书),提供拟派驻现场的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5.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承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是指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单位缴费明细,以及企业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至少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 中标人不得将供货及相关服务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3.6.3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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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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