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改造项目储罐检验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7-WZ0238-0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销售伏牛溪油库收发油油气处理隐患治理项目油气回收装置设备采购。
2.2 项目概况:重庆销售储运分公司伏牛溪油库铁路发油无油气回收装置,不符合《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4.3.2.1条规定“向铁路罐车发油,发油时产生的油气应密闭收集,并送入油气处理装置处理”要求。因此,现需增设油气回收装置(400m³/h)一套。
2.3 招标范围:油气回收装置(400m³/h)一套,提供整套油气回收装置技术方案及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橇座、吸附塔、吸收塔(吸附、吸收塔、积液罐必须集成在橇座之上)、冷水机组、真空泵、供/回油泵、控制系统、阀门、防爆接线箱,以及橇座内所有辅助设备。现场配电柜、控制柜(安装于现场控制仓或甲方指定的房间)相关设备包括但不局限于配电柜及控制柜的安装调试工作及集气管路上设置的球阀+阻火器+压力真空安全阀。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10万元(含13%增值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报价。
2.5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2.6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
2.7交货地点:伏牛溪油库。
2.8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条款内容 |
备注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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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要求 |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和资不抵债现象,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2023或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并附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查询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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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至少有一套油气回收装置(400m³/h及以上)业绩(活性炭吸附法或冷油吸收+活性炭吸附法)。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及验收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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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誉要求 |
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法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全部网络截图)。 3.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或列入股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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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人员要求 |
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投标人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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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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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要求 |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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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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