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320-FW0791-01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度(新疆地区)185型、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已由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新疆地区)185型、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
2.2 项目概况:大斜度井、水平井在定向钻井过程中需要用到MWD随钻测量工具对井斜及方位进行测量,为加快新疆地区深部地层勘探开发进度,保证在高温、高压、超深条件下,随钻MWD能够满足井下条件,为定向钻井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服务,为控压钻井提供及时、可靠的井下压力数据,缩短定向钻井周期,保证井身质量。由于我司的工具短缺,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需招标引入外部承包商为我院提供服务。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度(新疆地区)185型、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单位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钻采事业部,资金来源已确定,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为新疆区块高温高压井提供185型、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含地面配套设备及工程师服务)项目预估金额为1400万元。
基本服务选项1:抗温185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
基本服务选项2:抗温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
上述服务是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服务项目,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使用上述服务。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服务项目 |
计量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 (含6%增值税) |
1 |
抗温185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 |
元/天 |
26600 |
2 |
抗温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服务 |
元/天 |
50960 |
在上述投标限价基础上报整体下浮比例,保留1位小数。
2.5 服务地点:新疆地区及招标方指定的相似工况作业现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合同一年一签。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有效投标人为≥3家,推荐前3名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前2名为中标人,根据排名顺序设定工作量分配比例为6: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若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1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如不具备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的,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未达到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平均值的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井次(170℃≤施工井循环温度)随钻MWD工具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结算发票、施工中仪器测得的循环温度截图或最终电测温度的证明材料和业主方盖章的工作量签认单扫描件)。
*4.设备要求
*4.1工具数量
投标人至少能够同时提供各2套(4串)自有185型、200型超高温高压随钻MWD工具。(投标人若为自购仪器,提供工具购买证明,包括合同及购置发票;若为自主生产,需提供自主生产证明(出厂证明和合格证);若为租赁工具的提供租赁合同及对应发票,且承租方和出租方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2工具能力:(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1)电池寿命≥200小时。
(2)工具承压≥120Mpa。
(3)泥浆含砂量>1%。
(4)抗温185型工具额定抗温能力≥185℃,满足井下最高工作温度≥170℃。
(5)抗温200型工具额定抗温能力≥200℃,满足井下最高工作温度≥190℃。
(6)抗堵漏能力:能通过堵漏材料最大颗粒直径3毫米。
(7)井下仪器允许通过的狗腿度≥8°/30m。
*4.3工具适应的钻井参数(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1)转速:50~70转/分(含本数)。
(2)排量:15L/s~35L/s。
(3)钻井液类型及密度:2.0g/cm3以上高密度油基(或水基)钻井液。
(4)适应井眼尺寸:215.9mm~149.2mm(含本数)。
*5.服务队伍要求:服务队伍单井要求配备作业人员至少2人,以满足现场作业要求。现场服务人员上井作业前必须取得属地认可的有效井控培训合格证及硫化氢培训合格证,上岗前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HSE入场培训。(投标人作出承诺)
*6.落井打捞(投标人作出承诺)
*6.1因中标人质量原因造成卡钻或落井,则打捞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需招标人提供打捞服务,则打捞费用从服务费中扣除(打捞成功按90万元/次扣费;不成功按30万元/井次扣费)。其他原因造成井下复杂,由中标人提供打捞工具,打捞工具费用由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向业主方申请,若业主方支付打捞工具费,则招标人按业主方支付的打捞工具费85%支付给中标人。
*6.2无论何种原因造成卡钻或落井,中标人有义务提供打捞工具。
*6.3在打捞作业过程中,中标人应给予招标人积极配合。
*6.4 落井赔偿:
*6.4.1若因中标人工具质量原因造成工具落井,中标人自行承担工具、仪器损坏或落井损失。
*6.4.2其他原因造成工具落井,若业主方支付本项目工具、仪器落井赔偿费,则招标人按业主赔偿金额的85%对中标人进行工具、仪器落井赔偿;若业主方不支付本项目工具、仪器落井赔偿费,则中标人自行承担工具、仪器损坏或落井损失。(投标人作出承诺)
*7.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8.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2年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不在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2年1月以来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3)须提供《承诺书》、《安全环保诚信承诺书》、《招标项目合规管理承诺书》,以上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需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