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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西石化分公司金属钝化剂代储代销采购

 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分公司金属钝化剂代储代销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分公司金属钝化剂代储代销采购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种类及规模:金属钝化剂37.5吨,买方不对采购数量作承诺。

2.2技术性能指标:见《附件1.金属钝化剂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金属钝化剂37.5吨。

2.4标段(标包)划分:两个标段,标段一:催化装置7.5吨;标段:重催装置30吨。允许兼投兼中。

2.5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2.6交货要求:

2.6.1交货期:根据买方生产实际情况需求计划分批到货。

2.6.2合同履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3交货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42号锦西石化分公司厂内化工原料库。

2.7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含运费到厂价,有调价机制):

标段一:催化装置处理成本0.69元/吨油;

标段二:重催装置处理成本1.38元/吨油。

2.8估算金额:标段一:45万元;标段二:175万元。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须是具有相应招标货物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接受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生产的货物。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三份在国内催化裂化装置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发票原件扫描件、使用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锦西石化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5.列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国家限制或不鼓励生产、采购、使用的其他高耗能、高污染类产品,卖方承诺所供产品不在上述范围之内。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或被列为集团公司、锦西石化黑名单,以及被行政部门做出行政处罚(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装置中无不良业绩记录,以上情况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注:如上述条款与《附件1.金属钝化剂技术要求》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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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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