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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新疆吉木萨尔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招标公告

 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新疆吉木萨尔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

                 项目编号:GWDC-NB-2025-ZJY-FR-00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新疆吉木萨尔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招标人为钻井液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级别:三类。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长城钻探钻井液公司2025年度新疆吉木萨尔区块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钻井液公司在新疆大有区块及吉木萨尔其他区块预计为10部以上钻机提供钻井液及清洁化服务,在水基钻井液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水基岩屑和废液,按照地方政府要求,需要合法合规无害化处理,以达到环保生产目的。钻井液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形式,采购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吸纳具备提供该服务能力及经验丰富的承包商,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服务内容:新疆吉木萨尔区域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包含水基钻井液施工井段钻井废弃物现场合规收集和减量化、安全转运、无害化终端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人员、技术、相关协议和无害化终端处理场地、设备、设施、环保局批复文件等。并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类外协问题。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区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在有效期结束前,新开的单井或平台井的服务周期延长至施工结束为止。

预估工作量:预计施工口井54口。

预估金额:不含税 1005.4699 万元,税率 6 %,含税 1065.798094 万元

服务标准: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但不限以下质量标准,若下列标准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名录如下:    GB 18599-2020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Q/SY 02011-2016 《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    GB 5085.3 -2007 《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SY/T 6629-2005 《陆上钻井作业环境保护推荐作法》    HJ 557-201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除合同或新疆油田另有约定外,本工程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则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办理。

招标范围:新疆吉木萨尔地区水基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服务项目包含水基钻井液施工井段钻井废弃物现场合规收集和减量化、安全转运、无害化终端处理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人员、技术、相关协议和无害化终端处理场地、设备、设施、环保局批复文件等。并处理好与之相关的各类外协问题。

标段划分和各标段估算金额:

是否划分标段:

R不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NB-2025-ZJY-FR-00003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行业许可证及相关资质 

明确国家强制性许可和资质要求。

1.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持有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无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R否;

 

3.其他国家强制性资质:

1.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2.具有有效的环境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3.若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其他资质:

(二)相关业绩及客户评价

1.须提供(1)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水基钻井废弃物业绩情况汇总表;(2)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工程项目可提供工程结算单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完工证书;如未完工项目或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可提供合同和已完工部分工作量确认单)。

2.提供对应业绩的用户评价证明。

(三)有效性

参与投标的服务商须满足下列两种条件中的一项:

1.长城钻探公司库外服务商;

2.长城钻探公司库内状态为“合格”的服务商;

有效性以评标当日长城钻探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服务期限为1年以上,服务商考核评级需为B级及以上。

(四)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六)质量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HSE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并附证书网页查询截屏,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覆盖其参与采购的服务;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八)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记录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九)财务状况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另投标人(响应人)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十)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十一)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十二)分包

分包要求:

R允许分包

分包的主要内容(除主体、关键性部分以外):转运钻井废弃物

分包商资格要求: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十三)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十四)投标人履约承诺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十五)履约保证金提交承诺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承诺:是

承诺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履约保证金要求:

R要求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通过企业网银或电汇形式向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其他招标人接受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中标人应确保其履约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内一直有效;

提交时间: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定正式采购合同前向招标人(或合同签约单位)提交不可撤销的履约担保。

(十六)人员要求

钻井现场服务人员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并持证上岗,具备 HSE培训合格证等。(投标人提供至少10人HSE证件及2025年1月至3月社保证明)

(十七)设备要求

提供8套现场收集设备,包括岩屑罐和挖掘机等。(投标人至少提供8套设备照片或铭牌以及设备自购发票或租赁合同)。

(十八)技术要求

1.在钻井过程中钻井废弃物应采取实时处理。钻井废液主要包含在钻井施工过程中井场内产生的废水、废液和无法回收利用的废弃钻井液;钻井固废主要包含在钻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基岩屑。2.投标人将收集的水基岩屑和废液及时拉运至固定厂区集中处理,拉运过程中,确保拉运车辆的安全环保监管和台帐的建立。3.投标人将钻井废液处理后满足钻井回用用水要求,井队配浆回用;如达不到回用要求,则由投标人交付给具有钻井废液、生活污水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合规合法处置。4.钻井固废处理后,资源化产品达到对应标准要求;钻井废液、钻井固废处理及资源化产品均须取得地级市及以上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废弃物处理相应监测报告。5.处理完成的液体及固体废弃物达到以下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 GB8978-1996。6.当处理能力不足时,负责搭建井场临时钻屑存放池,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钻井废弃物的处理、回收、拉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污染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初期、中期、后期要有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所处理的钻井液环保书面证明。7.不允许中标人将未经处理的废弃物直接外运处理,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要有在当地处理钻井废弃物的能力,要有保障基地,因中标人处理不及时,造成甲方停等的,按照合同规定结算时进行扣款。无害化处理后的达标限值。钻井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应到达《钻井废物处理技术规范》(Q/SY 02011-2016)规定标准。8.中标人职责:①负责水基钻井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处理、运输过程及处理厂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环保职责;②负责协调与相关方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与政府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完成相应的各项工作任务;③负责收集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保证在现场工作的落实;④负责水基钻井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运转管理,做到正常运转,达标排放,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记录,及时上报,负责本单位各生产岗位现场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现象,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和“钻井废物”处理处置相关台帐;⑤负责对水基钻井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现场工作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意识教育,使人人有保护环境的意识,都能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⑦配合做好对水基钻井废弃物和生活污水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

(十九)其他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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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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