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英买2025-2027年特种车辆(锅炉车)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0-FK007-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试油完井、井下作业设计和地面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各井的生产情况,在试油完井、井下作业施工、解堵、暖管、扫线等作业中中需要锅炉车上井,提供油管清洗作业、对储层改造特殊化工材料保温等其它服务,以确保各井工作的顺利进行。
预计2025-2027年度工作量150井次,预算金额19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按照试油完井、井下作业、地面安全生产要求需要,完成试油完井、井下作业、解堵、暖管、扫线等期间的锅炉车零星作业。具体包括油管清洗、对储层改造特殊化工材料保温等锅炉车作业。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新和县、温宿县、沙雅县(英买采油气管理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1支作业队伍,包含作业队长1人,主操1人;安全负责人1人;其中:
①作业队长、主操均需持有特种设备(锅炉车)操作证;
②作业队长、主操、安全负责人均需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提供承诺上岗前取得的承诺书。
提供资料形式:
① 提供人员配备清单;
②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承诺书;
③ 提供自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连续缴纳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提供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3.3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特种车(锅炉车)成功作业1井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业时间、作业内容);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对应业绩的(结算单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4 设备配置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至少具备1辆锅炉车,锅炉车设备的有效蒸汽量不低于1.0t/h或工作排量达1.0m³/h。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对应锅炉车设备的设备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购置年限);
(2)提供对应锅炉车设备的铭牌照片(需包含设备型号、设备参数),设备(锅炉车)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
(3)提供自有设备的对应设备照片、购置合同扫描件或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合同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报名要求:无。
3.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
(2)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否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