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展销会主场搭建及相关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北京中油展览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已由北京中油展览有限公司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5年展销会计划于2025年6月12-14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览总面积约10800平米。
①主场服务及搭建工作;
②全面承担施工材料采购、租赁等工作;
③中央展区、简装展位(不少于180个)搭建;
④现场及场地整体安全责任及其它临时性服务。
⑤综合运营服务,与展馆、其它搭建商、展会设备租赁、地毯铺设、防疫、保洁服务等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确定中标单位1家。
2.3计划工期: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4日(暂定)。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详见第五章。
2.5服务地点: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
2.6服务标准和要求:详见第五章。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宣告破产或被认定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3.2.2投标人提供2022-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21-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对于公司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公司成立年份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需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的大型展览主场服务或搭建项目业绩,需提供项目现场照片、合同扫描件、结算发票等证明材料,以上三项证明材料均需提供(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3.4.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提供网站截图)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提供网站截图)
3.4.6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提供网站截图)
评标当日将对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进行查询核实,如核实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以评标当日查询为准。
3.5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投标人建立劳动关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劳动合同、自2024年7月至2025年3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项目组总人员数量不低于5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名,设计师2名,核心成员2名。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安全要求:
3.8.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现场施工作业,保障展会期间施工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提供承诺书或自行以其他方式响应)
3.8.2.投标人应及时巡查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我单位、展馆方通报,并协调解决。(提供承诺书或自行以其他方式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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