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非标撬装化设备技术服务项目集中(框架)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S02-FK014-0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非标撬装化设备设计、部件制作。
①完成撬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中低压(10MPa以下)压力容器橇装装置,高压(10MPa及以上)压力容器橇装装置以及管道类橇装装置)的全套图纸设计及计算书(包括机械结构、管道、仪表、电气、控制系统图纸及控制程序),并提供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三维模型等,一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②招标人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设计文件提供撬装化设备部件的技术文件或技术规格书,委托服务商进行图纸设计及加工制造,其中所委托加工制造的部件、设备、材料均由服务商提供。具体以委托订单为准。
③服务商提供所设计产品的材料清单、加工工艺、安装调试指导等;服务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及培训。具体以委托订单为准。项目估算金额:1900万元(含税)。
2.2 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含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控股管理单位所辖区域。
2.3 入围结果有效期:自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标段划分:第一标段:中低压(10MPa以下)油气集输分离,计量,加热,脱水,脱烃,制冷,储存等压力容器橇装设备部件制造;预估金额1000万元,含税。
第二标段:高压(10MPa及以上)天然气处理分离,计量,加热等压力容器橇装设备部件制造;预估金额400万元,含税。
第三标段:注采,蒸汽分配,注水等管道类橇装设备部件制造;预估金额500万元,含税。
注: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报所有标段。投标人可选择任意标段投标报价,数量不限。投标人可中多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有效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2企业资质:
标段一:
1)投标人需持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颁发的许可项目为“GC2级工业管道安装”的资质或“元件组合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
标段二:
1)投标人需持有许可项目不低于压力容器制造A2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需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颁发的许可项目为“GC1级工业管道安装”资质。
标段三:
投标人需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含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或者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颁发的许可项目为“GC1级工业管道安装”资质。
3.3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投标人物资采购、资料提交要求:
3.3.1 物资采购要求:投标人生产制造部件中所配套的阀门、仪表、流量计等一级物资,必须是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中标供应商目录(附件一)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已有集采结果一级物资(包括阀门、仪表、流量计等)的采购明细表,未提供和不符合中标供应商目录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3.3.2 资料提交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料,文字软件采用MicrosoftOffice,制图软件采用AutoCAD。最终提交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①设计说明书;②设计图纸;③计算书;④撬装设备需提供三维模型;⑤材料清单;⑥招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在投标文件需要明确做出此项承诺并加盖公章。
3.4 财务要求:
2021 、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2021 、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若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已报出,也可提供2022-2024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30日)油气集输分离,计量,加热,储存等装置制造或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主要章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按照年份列表)。
标段二: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30日)天然气处理分离,计量,脱水,脱烃,制冷,加热等装置制造或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主要章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按照年份列表)。
标段三: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前30日)注采,蒸汽分配,注水等装置制造或同类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主要章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扫描件并按照年份列表)。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资格的。(查询地点http://11.71.250.4/xxfb/scxxgl/default.asp)。投标人需对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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