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石化公司2025年污水处理场废油泥减量化处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LHSHZB-25-03-FW01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辽河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按计划对8#CAST池、事故调节罐T102、污泥储罐T301A/B进行检修,预计产生废油泥约9000m3,油泥含水率约95%,需对该部分废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置。项目审批已完成,资金已到位。
2.2 招标范围:在辽河石化公司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现场对装置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泥进行减量化处置服务工作,并对减量化后的废油泥进行整备包装,减量化后的废油泥统一由辽河石化公司安排处置去向。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1个标段,总价估算金额:178.3万元(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198.11元/立方米(不含税)。
2.3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4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委派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必要的技术服务,对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配合、制定方案,并交付甲方审核,需提供委派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服务过程中,人员必须遵循甲方的人员安全管理要求,如因乙方人员违规违章发生的人员伤亡,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对本项目所承担的工作进行管理,负责与甲方联系协调配合(提供承诺书)。
3.3财务状况要求: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近3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公开竞价响应。
3.6联合体、分包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