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港西、马西光伏场区钢丝网围墙等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港西、马西光伏场区钢丝网围墙等材料采购,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现对天津大港油田隆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承揽的大港油田北大港23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港西、马西光伏场区项目所需钢丝网围墙等材料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钢丝网围墙等材料供应商。
2.4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材料、运输、卸车费等一切落地费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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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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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丝网围墙 |
网孔100*100 |
m |
5150 |
140 |
721000 |
立柱方管40*40*4mm,围栏方管25*25*2.5。(浸塑前钢丝直径3mm) |
2 |
钢丝网大门 |
宽5m,高2.2m 网孔100*100 (艳绿色 色号SJ-10) |
座 |
38 |
1120 |
42560 |
门轴做法见05J9-1第75页,门栓做法见12J9-1第63页。立柱方管100*100*4mm,围栏方管25*25*2.5。安装6个万向脚轮。(浸塑前钢丝直径3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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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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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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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货地点:大港油田范围内。
2.6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7月1日。
2.8 产品质保期:产品质保期2年,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及相应产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材料须随货品同时到达,我方将给予验收,如果不能满足,我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供方应严格按照需求单位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产品实行三包。
2.9其他要求: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将本次采购的标的物样品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送货地址隆达公司,联系人苗艳粉,联系电话25976479,样品的质量、品质、效果、颜色和花色等需按业主要求提供,并需按业主要求更换样品,直至业主满意并封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至2025年5月1日建材销售的销售业绩且三年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提供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对应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提供税务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真,须提供发票验证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人员要求:施工过程中技术服务或售后人员1名(附2025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最近两个月社保)。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及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保证产品供货及时、不能对招标方正常生产造成影响,投标单位应提供产品质量承诺书及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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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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