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餐饮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06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西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第二标段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东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西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即第一标段)”,主要包括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所属第一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保卫大队所属巡逻1班食堂、巡逻3班食堂,以及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第三作业区、第五作业区、第八作业区、方4项目部所属前线班组食堂的餐饮保障服务内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东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即第二标段)”,主要包括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所属第二食堂,保卫大队巡逻2班食堂,第四作业区、第六作业区和第七作业区所属前线班组食堂的餐饮保障服务内容。鉴于第十采油厂所属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地域唯一性和食堂就餐人员均来自油田公司不同隶属单位和局内企业的特殊性,在十厂食堂就餐的其他驻矿单位,可参照此项目的中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餐饮保障服务合同。
2.2 招标范围:(1)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西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所属第一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保卫大队所属巡逻1班食堂、巡逻3班食堂,以及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第三作业区、第五作业区、第八作业区、方4项目部所属前线班组食堂的餐饮保障服务内容;第二标段为“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东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第二食堂,保卫大队巡逻2班食堂,第四作业区、第六作业区和第七作业区所属前线班组食堂的餐饮保障服务内容。(2)招标有效周期:本次招标结果具有连续性,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为2年。(3)合同签订期限: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后,招标人分别与两个标段中标人签订“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服务期的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合同。下一个年度的餐饮保障服务合同的签订,届时依照招标人的餐饮保障服务项目需求、油田公司管理政策要求、财务资金计划保证,以及本年度中标人的服务质量、诚信度、信誉度、合规守法经营表现等具体条件,由招标人向招标中心提出申请,另行下达中标通知书确定。(4)中标价确定:中标通知书分别以“早餐服务费 XX元/人次、午餐服务费 XX元/人次、晚餐服务费 XX元/人次”的结算标准为中标价格。(5)服务费结算:服务费包括人工成本、管理费、食材采购成本、消耗用品成本,以及个人劳保、卫生保洁、食品加工材料等用于餐饮保障服务的全部费用。当中标人在实际服务过程中未达到食谱、食材质量标准时,其差值部分在服务费结算时给予扣除;当招标人通过其他费用渠道为食堂提供米、面、油等食材时,其食材成本应比照中标人自行采购价格在服务费结算时给予扣除;当遇有节日加餐、大型接待活动等特殊情况,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完成餐饮服务过程中实际提供的质量标准超出“中标价格”规定的服务费结算标准时,招标人在服务费结算时应当对此部分费用给予签认确定并增补支付。鉴于食堂属于非营利性的餐饮保障服务的业务性质,招标人不对中标人收取房屋、场地以及水电气等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应设施使用费用。
2.3 服务期限:2025年06月01日-2027年05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西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即第一标段)”,实施地点为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所属第一食堂、第三食堂、第四食堂,保卫大队所属巡逻1班食堂、巡逻3班食堂,以及第一作业区、第二作业区、第三作业区、第五作业区、第八作业区、方4项目部所属前线班组食堂。“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东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即第二标段)”,实施地点为第十采油厂生产保障大队所属第二食堂,保卫大队巡逻2班食堂,第四作业区、第六作业区和第七作业区所属前线班组食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731.13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西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估算金额1018.87万元(不含税)、标段二: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东部餐饮保障服务项目 估算金额712.26万元(不含税)
2.7 其他:本项目共二个标段,按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依次评标、定标,采取“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不可同时中标多个标段。如果在第一标段中标,则取消此投标人以后标段的中标资格,以后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名次依次递进补位,即第2名进位到第1名。每标段只选取一个中标人,本项目最终选取二个中标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并签订合同,乙方进入甲方场所履行合同的服务人员必须是与乙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乙方员工(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劳动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7投标人须承诺:1.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2.投标人承诺具备垫资能力,必须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保证员工按月发放工资。
3.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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