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金博新能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集装箱集成房屋代加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XS-2025-GKZB-006(ZY25-ZZ05-WZ1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金博新能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集装箱集成房屋代加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项目业主为中石油金博新能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集装箱集成房屋代加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集装箱集成房屋代加工。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址。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到订单后25个工作日内。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合同履行期限:2年。
2.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供应商。中标人与中石油金博新能源科技(河南)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商品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若无2024年度则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4.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4.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三商”黑名单。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应至少具有一项集装箱集成房屋产品代加工或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5年3月31日(含)之前)。
3.6设备要求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厂房和生产设备视频,视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加密后发送至邮箱zzgswmj@163.com,视频必须加设密码,不得在邮件中发送其密码,否则将导致投标被否决。视频需要拍摄投标人生产厂房和所有生产设备,时长不少于5分钟,清晰度不小于720p,密码写在投标文件中。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需要到中标候选人生产场所考察,如有与投标文件不符合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2招标人已经取得《一种装配式集装箱房屋的连接组件》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招标人可提供使用,投标人须承诺“该专利仅可在招标人代工的房屋中使用,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因此引发的法律纠纷及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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