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2025年废弃井封井液体不落地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4-FW472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2025年废弃井封井液体不落地处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对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2025年废弃井封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不落地处置。
2.2招标范围:
对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 22 口废弃井封井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处置,保证 22口封堵井废液储存、拉运、回收利用过程符合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项目预计金额135.74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料 ),需要1家服务商。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为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3人员及车辆要求:
(1)人员要求: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驾驶员5人。
项目名称 |
岗位 |
最低配置 |
最低资格要求 |
长庆油田苏里格气田合作开发项目组2025年废弃井封井液体不落地处置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投标时: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5年1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至少含养老)缴纳证明。 2.配备驾驶员5人,须提供身份证、有效的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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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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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 |
5人 |
(2)车辆要求: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罐车转运车辆至少5台,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须包含正本、年检合格证明)、道路运输证(普通货物)。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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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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