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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度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页岩气井钻井液技术服务项目(框架)

2025-2026年度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页岩气井钻井液技术服务项目(框架)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CDFWGK0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服务类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评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2.1.1项目内容:吉林油田川南页岩气开发主要集中在自贡区块,2025-2026 年吉林油气田公司页岩气井工作量较大,井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为提升钻井工程质量、减少事故复杂,进一步控制作业成本,将开展吉林油田川南页岩气井钻井液技术(含水基、油基)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建设资金来源投资。项目估算金额:5000万元(含税);

2.1.2招标范围:页岩气井导管(660.4mm)、一开(406.4mm)、二开(311.2mm)、导眼(215.9mm)水基钻井液技术服务+三开水平井(215.9mm)、直改平(215.9mm)油基钻井液技术服务。水基钻井液体系:聚合物钻井液体系、聚磺钻井液体系、钾-聚磺钻井液体系、Ⅰ型高性能水基钻井液体系、Ⅱ型高性能水基钻井液体系等。油基钻井液体系(基础油为柴油或白油);

2.2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计划开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划竣工时间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5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吉林油田自贡配置区作业现场;

2.6质量标准:满足GB/T 16783.1《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现场测试 :

第 1 部分:水基钻井液》、GB/T 16783.2《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液现场测试 ;

第 2 部分:油基钻井液》的相关标准要求;

 

2.7项目估算金额:     5000     万元(含税);

2.8招标组织模式:框架协议招标。

2.9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最高限价表

项目名称

井别

招标控制价

(  万元/口井  )

备注

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一体化中心)钻井液技术服务项目

开发井

400

平台井具备工厂化

评价井(导眼+直改平)

560

单井

评价井(无导眼

420

单井

备注:1.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报统一下浮率(%),只允许整体下浮,不做分项报价,且下浮比例≥1%,可保留两位小数,否则投标将予以否决;

2.评价标准井(导眼+直改平),导眼井深4200米、直改平井深6400米,导眼完钻井深±50米费用不做调整,超出±50米,按每米费用619元增减;直改平完钻井深±100米费用不做调整,超出±100米,按每米费用468元增减。

3.评价标准井(无导眼),井深6400米,完钻井深±100米费用不做调整,超出±100米,按每米费用407元增减。

4.开发标准井井深6400米,完钻井深±100米费用不做调整,超出±100米,按每米费用347元增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商务资质条件

3.1.1 法律

3.1.1.1 投标单位需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显示信息不一致的不予准入。(审查日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 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事业单位不须提供)(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3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1.4 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1.评标现场,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2.投标人承诺在“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上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1.1.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3.1.2 财务

投标单位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2025年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3.2.技术资格条件

3.2.1 安全

3.2.2.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人员的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备注:提供工伤保险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提供商业保险的应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

3.2.2.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2.2 专业

3.2.2.1、本次招标接受钻井液服务商直接投标,同时亦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出具以下资料:

(1)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资格且拥有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

(2)被代理商对招标人就有关该项目服务及质量保证的书面承诺;

(3)代理服务商与被代理商签订的服务技术约定;

同一服务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服务商时,该服务商的所有代理商均将被否决投标。出现服务商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时,该服务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均被否决投标。

若为国外授权,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外文原件及中文翻译。评审过程中以中文翻译为准。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拟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内容一致性进行核查。若经招标人核查发现,拟确定的中标人提供的外文原件和中文翻译内容不一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3.2.2.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钻井),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2.2.3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入井钻井液材料,须通过中石油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并提供对应材料的中石油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证书(钻井液用处理剂)原件扫描件,或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取得中石油集团公司油田化学剂产品质量认可。

3.2.2.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5口井钻井液技术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

3.2.2.4人员要求:

3.2.2.4.1拟派项目经理:

(1)1人,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②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③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盖社保部门公章。(注:①、②和③须同时提供。)

(2)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井液技术服务的工作经历,且完成10口井及以上钻井液技术服务。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格式参照表1。

(3)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如未取得,须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前取得相应证件。

3.2.2.4.2现场技术服务人员:

(Ⅰ)钻井液工程师

(1)1人,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②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③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盖社保部门公章。(注:①、②和③须同时提供。)

(2)具有5年及以从事上钻井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且完成8口井及以上钻井液技术服务。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格式参照表1。

(3)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如未取得,须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前取得相应证件。

(Ⅱ)钻井液大班

(1)2人,且为投标人单位自有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即:身份证正反面);②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③2024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盖社保部门公章。(注:①、②和③须同时提供。)

(2)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钻井液技术服务工作经历,且完成5口井及以上钻井液技术服务。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格式参照表1。

(3)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如未取得,须承诺中标后现场作业前取得相应证件。

3.3.公用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中石油内部相关单位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以上*条款要求及技术要求附件1中*条款要求,对所有非*条款须承诺全部满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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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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