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度工程监督技术服务集中招标(标包一)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08-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工程监督承担着现场钻井参数选择、钻井液性能优化、井下异常分析、井筒质量保证、地质卡层、油气发现、地质层位预告、工程预警、测井作业风险管控、资料优等率、测井一次成功率、油田试油、修井工作资料录取、队伍协调组织、施工技术把关、过程质量管控、井控风险控制等多重任务,是现场提质增效、安全快速钻进措施、降低工程事故、油气发现、获取高品质资料开展储层评价、现场技术措施落实、安全快速试油试气和油气井复产的执行者。
(2)按照《塔里木油田工程监督管理办法》:
钻井监督在风险探井派驻中级及以上监督住井,1-2人/井;预探井的目的层及复杂层段(包括盐膏层、易垮塌层、煤层段等)派驻1名中级及以上监督住井,根据需要可增加1名监督;上部地层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高风险井的目的层及复杂层段(包括盐膏层、易垮塌层、煤层段等)派驻中级监督住井,1人/井;上部非复杂层段采取巡井监督方式;其他井中完作业等关键阶段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其他井采用巡井监督方式;根据钻井工程需要,可调整监督方式、监督级别及监督数量。
地质监督在风险探井、预探井派驻中级及以上监督住井,1-2人/井;评价井、垂深大于6000米或水平段大于2000米的开发井地层复杂段(库车山前多套白云岩盐底、塔西南盐底卡层、台盆区潜山、碎屑岩水平井着陆及取芯作业)和目的层段派驻1名中级监督住井,根据需要可增加1名监督;上部地层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上部地层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其他开发井地质卡层、取芯及目的层段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上部地层采用巡井方式;根据地质工程需要,可调整监督方式、监督级别及监督数量。
试油监督在风险探井和预探井派驻中级及以上监督住井,1-2人/井;库车山前、台盆区和塔西南6000m以深的高压气井、高含硫井,以及水平段大于2000m的井,派驻中级监督住井,1人/井,根据需要可增派1名初级及以上监督住井配合工作;其他井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
井下作业监督在库车山前高压气井钻机大修,派驻中级及以上监督住井,2人/井;高压气井带压作业,派驻中级监督住井,1-2人/井;台盆区碳酸盐岩及碎屑岩大修井、复杂措施井、套损套变井治理,派驻初级监督住井,1人/井;其他井采用住井或巡井方式进行监督。
(3)塔里木油田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素质过硬、专业技术水平高的工程监督队伍,根据2025-2026年油田钻井工作量测算,现有工程监督不能满足生产需要,需要与有能力的工程监督技术服务公司以工程监督技术服务的方式进行合作。
本项目为工程监督技术服务,为塔里木油田提供现场工程监督技术服务,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预计正钻井220口,地质卡层作业160井次,试油160井次、井下作业320井次、裸眼井测井作业410井次。需要引进钻井、地质、试油、井下作业、从事现场监督工作。
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监督中心、勘探事业部、克拉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油气合资合作事业部共12家单位)对外发包的工程监督技术服务。
此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1: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监督中心、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油气合资合作事业部专业监督服务,预计监督需求数量106人,其中钻井监督不少于49人,地质监督不少于27人,试油监督不少于8人,井下作业监督不少于22人,估算金额4290万元。
标包2: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监督中心、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专业监督服务,预计监督需求数量56人,其中钻井监督不少于15人,地质监督不少于18人,试油监督不少于5人,井下作18人,估算金额2270万元。
标包3: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专业监督服务,预计监督需求数量30人,其中钻井监督不少于10人,地质监督不少于15人,试油监督不少于5人,估算金额1217万元。
标包4: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专业监督服务,预计监督需求数量25人,其中钻井监督不少于10人,地质监督不少于5人,试油监督不少于10人,估算金额1014万元。
本项目根据需求划分四个标包,投标要求:兼投不兼中,按标包顺序开评标,已被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被推荐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2 招标范围:
标包1:承担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监督中心、博大采油气管理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油气合资合作事业部专业监督服务,预计监督需求数量106人,其中钻井监督不少于49人,地质监督不少于27人,试油监督不少于8人,井下作业监督不少于22人,估算金额4290万元。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甲方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作业的场所以及甲方在施工设计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其他场所。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标包1:拟投入本项目工程监督至少106人,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效的工程监督资格证和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或承诺服务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对应标包拟投入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持证情况等)。
(2)劳动关系确认: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费证明,期限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连续缴纳;或投标人与对应人员签订的有效用工合同扫描件。
(3)提供对应标包拟投入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服务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
(4)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有效的工程监督资格证。
3.3设备要求:/。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工程监督技术服务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
(2)提供业主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3)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4)提供结算资料。
以上指国内业绩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自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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