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白城油库储罐不锈钢浮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A504-WZ345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白城油库储罐不锈钢浮盘采购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白城油库在用汽油、乙醇立式储罐进行浮盘密封改造,更换为全接液式、模块化、不锈钢双盘式(无梁结构)内浮顶,内浮顶周边密封采用全接液大补偿式密封。
2.2招标范围:涉及5000立储罐3座、2000立储罐3座、300立储罐1座立式储罐进行浮盘及密封改造。
采购内容: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内浮顶(含浮盘及密封),内浮顶主要包括浮盘模块、支柱、防旋转装置、静电导出装置、通气阀装置、量油管/液位计导向管用伸缩式囊套或密封通过装置、人孔装置(附爬梯)、密封装置以及相配套的螺栓、螺母及垫片等。供货商应对产品的完整性负全责,供货商整体供货,负责内浮顶的制作、安装、检验、调试、技术培训及优质及时的售后服务等工作。估算金额:297.39万元,包含浮盘及密封制作及施工费,包括增值税税费、运杂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培训、安装、调试、浮盘升降试验、投产)、包装费、启动及试运行、备品备件、工具费、质保期内费用等一切费用(不含升降试验中涉及的水费及排污费),不含原有浮盘拆除费用。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白城油库(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绿水村西青龙路)。
2.4交货期:从通知进场到安装完毕不超过45日。调试完毕后配合验收、检测工作。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技术及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按集中资格招标时《内浮顶储罐浮盘技术规格书》执行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内浮顶生产制造商。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该项是针对内浮顶储罐浮盘、密封及配套设施采购而言,投标人作为制造商,应自行完成全部的制造供货任务,不能由其他企业分担)。
3.3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全接液不锈钢双盘内浮顶(含浮盘及密封)专业协同采购项目(集中资格)”入围供应商,以“*”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示为准。
3.4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附查询截图)。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3.5.3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5.4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被否决。(以信用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5.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三商”黑名单。
3.6 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暂停”等非正常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中存在招标人管理人员亲属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招标人一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及信息,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集团公司按失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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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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