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生产成本项目-炼油四部聚丙烯装置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2025-0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北石化生产成本项目-炼油四部聚丙烯装置HB20G复配抗氧剂(2025)框架采购(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1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生产真空吸塑牌号HB20G复配抗氧剂。
2.2、招标范围为:真空吸塑牌号HB20G复配抗氧剂约15吨,实际需求量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3.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价,元/吨) |
1 |
复配抗氧剂 |
吨 |
70000 |
注:1.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13%增值税,含单项产品原料费、生产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
2.4.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
2.5.交货时间和地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内到货,交货地点为河北省任丘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任丘物流仓储中心。
2.6.包装标准及具体要求: 包装标准及具体要求:绿色环保包装。产品采用纸箱内衬聚乙烯袋包装,每袋25公斤,每箱1袋,即每箱净重25kg;产品包装箱上应进行明显标志,标明产品名称、批号、净重、生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贮存期。产品打托,500公斤/托。
2.7.验收方式:根据签订的技术协议,招标人按批次对产品进行检验。
2.8.付款方式:本项目按照代储代销进行管理,按中标单价签订框架合同执行,结算数量按照招标人实际消耗数量季度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挂账支付,每次付款扣10%的质保金,合同履行结束后按照华北石化公司质保金管理办法办理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3.2.1.1具有合格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的制造商,须提供法人授权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2.投标方需要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招标人保留现场考察权利);
②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以及与投标公司相关联的证明文件。
③投标产品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2.1.3.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复配抗氧剂(八位码为13030120)一级供货商,投标时提供能源1号网资质截图(状态为正常);截图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截图资质可以进行核查,核查不一致的将会否决投标,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2.2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2.3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液相环管法聚丙烯装置真空吸塑类产品用复配抗氧剂的成功应用业绩1个,提供的业绩应同时附供货合同和发票,发票提供扫描件的同时,也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价格除外),否则不予认可,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方为有效业绩。
3.2.4 信誉要求: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截图;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址截图;
(3)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5其他要求: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所投产品使用过程中没有质量问题,所提供的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