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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招标编号:ZY25-SY271-FW013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2022年1月1日发布了《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根据地方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属于辽宁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切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排查存在污染隐患的区域和设施周边土壤、地下水是否受到污染,依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开展2025年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2.2招标范围:依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国家及行业其他标准、规范、导则、指南要求,编制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一年开展不少于两次地下水监测和不少于一次土壤监测,工作内容包括样品采集时的洗井、现场采样、样品流转、分析检测等,监测范围包括辽阳石化公司主厂区、辽阳县原油输转车间、鲅鱼圈储运车间及兰家镇新立屯村和寇家沟两处地块,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检测报告和监测报告。

2.3项目实施部门:辽阳石化分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

2.4实施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须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辽宁省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登记备案监管名录内的机构,提供网站公示网址及截图。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业绩不少于5个,且单个合同金额4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封面、签字页、服务范围、合同金额)、与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的扫描件。

3.5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检验检测的许可范围土壤包含: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1,3,5-三甲苯、1,2,4-三甲苯。须提供资质对应项附页扫描件。

(2)检验检测的许可范围水包含:挥发性石油烃(C6-C9)、甲基叔丁基醚、1,3,5-三甲苯、1,2,4-三甲苯。须提供资质对应项附页扫描件。

3.6人员要求:具有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至少1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至少1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截至开标前六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

3.7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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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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