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定商定价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44-2
重要提示:
青海油田招标中心所有招标项目全流程通过*完成,潜在投标人须在本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业务数字证书(U-Key)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U_Key的具体办理事宜详见*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填写标书费发票邮寄信息,发票开票信息以投标人在*留存信息为准!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定商定价采购(二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物资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定商定价采购(二次)。
2、招标范围或数量: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6项物资详见附件供货需求表,本项目6项物资每项物资设最高单价限价详见供货需求表中的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运费、包装费等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交货地点:青海油田油气工艺研究院工业园区生产保障中心花土沟库。
4、交货时间:分批到货,接发货通知15日内到货。
5、质量标准: 执行技术规格书(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6、包装要求:产品采用全新的聚乙烯塑料桶包装,应达到密封和不易破损的要求,每桶200kg,其偏差应不超过±1%,同一检验批的产品平均实际净含量不小于其标注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另外乙方需定期对甲方使用后的空桶进行回收,回收时间、方式、频次由双方事先协商确定,乙方确保对回收的空桶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标准进行妥善处理,承担因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2024年集团公司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集中采购结果公告的中标供应商(公告编号:2024-01205、2024-01266);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能源一号网库内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8位码12080701)正常。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上的质量认可产品名称包含提高采收率用表面活性剂。
3.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投标产品不含《油田化学剂成分负面清单》(详见附件四)中的禁止成分,不能超过清单限制成分含量的指标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青海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三商”不合格单位和个人的(惩戒期已过的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在“*”网站(http://www.cnpcbidding.cnpc)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