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院2025-2027年地面防腐保温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E05-FK010-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油田对地面防腐保温材料检测要求较高。实验检测研究院现有的仪器、设备、人员不足,需要引入一家专业检验队伍,提供地面防腐保温检测评价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下达的检测委托任务单,制定试验检测评价方案,开展地面系统钢质管道及设备失效分析、腐蚀试验、防腐材料和保温材料检验评价、缓蚀剂性能评价、阴极保护效果及相关产品检测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或综合研究报告。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项目工期: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2.4服务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在甲方生产现场以及中标方实验室,包括但不限于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2)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者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者中国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扫描件
3.2人员要求: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检验检测相关5年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1)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人员清单(注明学历、工作年限)、相关证书扫描件;(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连续交纳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缴费时间:2024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止。
3.3财务要求:无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结算的防腐保温检测技术服务业绩至少一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3.5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和拟投入的设备清单。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设备清单;(2)同时提供承诺书,承诺拟配备设备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3.6QHSE 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其他要求: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7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提供承诺书承诺未涉及以上内容。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报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12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13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14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15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12 失信情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未被限制投标的失信行为人参与投标,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是否有失信分,分值几分,放入投标文件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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