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Y15-FW010-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背景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背景:为配合完成重5等区块储量探明申报及开发方案编制,根据公司统一工作安排,2025年风城油田作业区根据地质需求需组织实施重5等区块单井注汽试油工作。目前该项目相关资料齐全,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2预算金额:500万元。(不含税)
2.1.3资金来源:成本。
2.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5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2.1.6履约保证金:不需要。
2.2招标范围
2.2.1服务内容:暂定实施开发事业部审批的重5等区块热采试采注汽6井12层的移动锅炉及附属设备准备、搬迁安装及运行,配合作业区进行单井层注汽、试采取样。
2.2.3服务地点:风城油田作业区所辖油区。
2.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2.5价格(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1)注汽价格为34545元/井.层(不含搬迁安装和用水、电、气);(2)移动锅炉搬迁安装,按照油新造价字〔2024〕3号文件《关于发布<新疆油田公司2024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定额计取;(3)特车使用,按照《新疆油田公司服务价格汇编(2024年版)中册》中车辆价格执行;(4)用水、电、气供应商实际发生量及市场采购价计取。
2.2.6标段(标包)划分: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质要求:具有移动式高压过热注汽锅炉注汽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注蒸汽采油技术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标的金额、印章页),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有效票据等。
注:所有发票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做废标处理。
3.5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若2024年的审计报告如未完成,则无需提供。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6.4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投标人须对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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