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司餐点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青岛公司餐点服务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青岛公司各项目工程量比较饱满,为保证职工体力快速恢复和身体健康,满足高强度生产运行需要,拟为职工提供餐点服务。两年估算价格为人民币580万元(含6%增值税)。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茶点服务,为招标人员工提供上午、下午茶点服务。人数:上午、下午茶点,约在500人左右。
2.4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5 实施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
2.6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餐点服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或国有公司分支机构。
3.3.2 业绩要求:具有相关服务业绩,提供能够证明本项的合同有效页。
3.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经理),具体要求如下:
(1)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
(2)具有担任相关服务负责人5年以上工作经验;
(3)熟悉全过程,能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承诺中标后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和工作经验证明)
3.3.4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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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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