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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吊装及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吊装及运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577/ZB-XNCQC-2025-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6年吊装及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生产区域位于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省昭通市及湖北省宜昌市,生产过程中需使用吊车、随车吊、板车/拖车、铲车、挖掘机等特种车辆和设备进行作业,为保障生产现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计划开展2025-2026年吊装及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鉴于采购人内部管理关系,供应商需根据项目施工区域及预估工作量划分,分别与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签订合同。

2.2 服务内容:依据招标人安排,在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区域内提供设备吊装及运输、铲车装卸、挖机动土等作业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4 服务地点:四川省宜宾市、泸州市、云南昭通市、湖北省宜昌市等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招标范围:2025-2026年浙江油田公司西南采气厂、浙江油田(泸州)油气开发有限公司所辖生产区域内设备吊装及运输、铲车装卸、挖机动土等。

2.6 项目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标段

☑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经营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特种车辆(吊车或随车吊或板车或铲车或叉车或挖掘机等)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项目业主签订的有效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3.5.1 本项目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服务人员管理、培训和沟通联络等事宜。

3.5.2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及劳动合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3个月任意1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投标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须提供承诺书

3.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以下要求:

1)25吨(或35吨)、50吨、70吨吊车至少各1台;

2)10吨随车吊不少于1台;

3)额定载荷【20-50】吨板车/拖车不少于2台;

4)承载能力【1-10】吨铲车不少于1台;

5)斗容量【0.5-2】方挖掘机不少于1台。

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①车辆行驶证;②车辆年检合格证;③有效期内的车辆保险单;④租用的车辆和设备还需提供有效租赁合同。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从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7.4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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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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