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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蚀杀菌剂加注技术服务

 缓蚀杀菌剂加注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缓蚀杀菌剂加注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经理部威远页岩气田开发提供缓蚀杀菌剂加注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为年度天然气生产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承包商采用技术服务承包的方式,投入具备服务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人员与设备开展现场服务,提供注剂设备及其配件,负责设备现场安装施工以及设备日常巡检及维护保养工作。

2.3 招标范围:预估招标金额929.02821万元(含税)。

在甲方指定区域(威202、威204等井区)预计60个采输平台或集气站进行缓蚀杀菌剂加注服务,预计需提供225台注剂设备,同时配套相应的人员开展现场加注服务,缓蚀杀菌剂由甲方提供。以上为预估工作量,现场服务工作量根据采输场站及管道建设情况实时进行调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如下:超过相应控制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报价要求。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1

一泵一加注

元/台·天

91.20

2

一泵二轮换加注

元/台·天

155.95

3

一泵三轮换加注

元/台·天

217.05

4

一泵四轮换加注

元/台·天

269.95

5

一泵五轮换加注

元/台·天

313.72

6

一泵六轮换加注

元/台·天

348.38

注:以上价格含6%增值税

注:上述单价均为包干价(含6%增值税,如遇国家法定税率变动时按新税率计算),包含承包商提供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工资、保险、交通费、住宿费、安全文明措施费、食宿,利润等所有费用之和。)

2.5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天然气生产现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4月30日

2.7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2.8.1授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 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

招标人按管理权限和程序确定中标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1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剩余投标人的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经评审具备竞争性,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招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该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审认定不具备竞争性,则否决所有投标,本次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为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因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情况上报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其中标人资格由后续的中标候选人依次递补,如无中标候选人递补,则重新招标。

2.9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得被确定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2.9.1通过初步评审后(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应从投标人的人员配置、工期(服务期限或交货期)的要求、管理成本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投标人是否低于其个别成本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其不低于成本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投标人不能说明或者评标委员会认为说明不合理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

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认为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否决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同的,视为同意。

2.9.2价格调整机制:

2.9.2.1在价格有效期内,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涨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有60%以上的中标承包商或用户提出书面调价,由物资管理部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降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由物资管理部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

2.9.2.2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

2.9.2.3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招标人重新启动采购工作,除此之外,保持中标价格稳定。

2.10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4.人员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项目管理人员,其中:

①项目负责人1名,石油类或机械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少于1年的缓蚀杀菌剂加注业务服务经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业绩合同对应的业主单位提供的服务经验证明、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②技术负责人1名,石油类或机械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少于1年的缓蚀杀菌剂加注业务服务经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业绩合同对应的业主单位提供的服务经验证明、、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③安全管理人员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行业类别: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持有证件扫描件及证件查询截图、、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2)现场服务操作人员:至少配备4支队伍,每支队伍不少于2人,现场服务操作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低压电工证、至少有1人持高处作业证,全部现场服务操作人员具备不少于1年的缓蚀杀菌剂加注业务服务经验。(提供拟派人员的身份证、业绩合同对应的业主单位提供的服务经验证明、持有证件扫描件及证件查询截图、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5.机具设备要求:

(1)药剂加注设备

①需提供气动、电动两种驱动类型的加注设备。气动注剂设备气源为现场采输气流程内天然气或空压机压缩空气,电动加注设备电源为现场380V动力电,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取适宜的设备。

②需提供满足单点加注及多点加注功能的不同加注设备,设备注入介质满足缓蚀杀菌剂,能适应低温环境(环境温度≥0℃)。

③设备满足注入压力≥20MPa,排量范围满足0-100L/d可调,满足24小时连续加注要求,且加注误差±10%以内。

(提供拟选用的药剂加注设备照片,提供体现产品性能参数的产品说明书或铭牌)

(2)提供的药剂加注管线需为不锈钢材质,承压等级≥20MPa。

(提供拟选用的药剂加注管线照片,提供体现产品性能参数的合格证或出厂报告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需至少配备4台巡检车辆(SUV或皮卡)用于保证本项目运行。

(车辆需2022年1月1日后投入使用,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投标人自有车辆)或车辆租赁协议(投标人租赁车辆))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事过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的缓蚀杀菌剂加注服务项目。(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需为招标文件公布之日前;正在执行且未结算的项目提供有效合同)。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等。

*(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对拟派的服务人员及时办理四川石油井控培训中心核发的井控证、硫化氢证,将人员证件向招标人备案。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周内至少提供100台药剂加注设备,若投标人未按承诺要求提供相应设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重新选择中标人。

*(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接到招标人服务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设备到场具备现场服务条件。

*(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招标人现场考察,若涉嫌造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川庆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准入资格,列入公司承包商黑名单,限制交易。

*(6)投标人应按照十.1.2条要求签署承包商企业全环保诚信承诺书、HSE承诺书、招标项目管理承诺书、保密协议书。

*(7)投标人应承诺,在招标人通知下达后 3 个日历日到达指定地点开展现场服务。

*(8)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时前,承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或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承包商黑名单。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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