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流量计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A605-FW172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流量计维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保证流量计计量准确、正常运行,及时对流量计故障进行排查、维修,并恢复正常运行,需要专业维修队伍,对现有的各规格型号的流量计,按原设计、原精度等级、原配置进行维修换件作业。
2.2招标范围:对第三采油厂现有的各规格型号的流量计,按原设计、原精度等级、原配置进行维修换件作业。计划投资费用共计430.54万元(不含增值税)。共划分1个标段,需要3名中标人,工作量分派:第一名192万元、第二名144.96万元、第三名93.58万元,均不含增值税。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采油作业区,位于陕西志丹县、吴起县、定边县、靖边县,宁夏盐池县等境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流量计维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3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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