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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2025-2026年度钻具和井控装备第三方检测框架协议

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2025-2026年度钻具和井控装备第三方检测框架协议(标段一)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1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严格把控各类钻具及井控装备的送井质量,确保油田的生产正常进行,需对油田生产所需的各类钻具及井控装备进行检测。项目分两个标段分别对在塔里木油田使用的钻具的第三方检测、井控装备的第三方检测。项目分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在塔里木油田使用的钻具的第三方检测,满足第三方检测独立性原则;第二标段为井控装备的第三方检测。以下为标段一内容。

2.2 招标范围:

为在塔里木油田使用的钻具的第三方检测:螺纹探伤(超声波、磁粉)、焊缝及过渡区探伤(超声波、磁粉)、钻杆管体整体电磁探伤、壁厚及腐蚀检测、钻杆分级评价、钻具尺寸测量及复核等。计划数量钻具检测15万根。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应急中心大二线生产基地、轮台、轮南、塔中及库车县等区域。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第1标包为在塔里木油田使用的钻具的第三方检测,第2标包为井控装备的第三方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投标人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可。

提供资料形式: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第三方检测独立性原则,即投标人在本项目履行期内与所投标标包内被检测的公司没有钻具(包括方钻杆、钻杆、加重钻杆、钻铤、钻具稳定器、钻柱转换接头、短钻杆等)租赁业务和本招标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往来。

资料要求形式:提供承诺书。

3.2人员要求:

具有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授权学会(协会)或国际公认学会(协会)颁发的Ⅱ级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Ⅲ级检测资格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超声不少于1人、磁粉不少于1人、渗透不少于1人、漏磁或涡流不少于2人),Ⅲ级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覆盖超声、磁粉检测项目)不少于2名。

提供资料形式:(1)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2)提供员工与本单位在2025年3月1日前签订的期限在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合同仍处有效期内;(3)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有钻杆管体漏磁检测设备不少于1台,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机各不少于3台。

提供资料形式:(1)主要设备清单(包括规格型号等);(2)设备、铭牌的照片;(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3.4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中国境内石油钻具的无损检测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页、承载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单或发票扫描件。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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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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