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西安办公区、周边场地、值班用房、职工食堂等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3-FW301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西安办公区、周边场地、值班用房、职工食堂等租赁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和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油测井长庆分公司西安办公区、周边场地、值班用房、职工食堂等租赁项目;预计费用2370.50万元(含增值税价),其中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物资装备公司按比例分别承担职工食堂租赁的68%、32%;值班用房50%、50%。
2.2招标范围:标段(标包)划分:1个标包,需一家服务商,按照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
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西安办公区域地址要求:
工作便捷:招标人家属区为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龙凤园小区和锦绣苑小区,在此两个小区周边车程20分钟以内;
交通便利:方便人员往来,10km范围内有高铁站、汽车站,30km范围内有飞机场;
运输便利:周边有高速公路出入口,厂区附近公路24小时能通行高度4.2m,长度20m卡车及测井特种车辆。
(2)西安基地租赁:
①所有房屋及场地为同一封闭区域,并提供大门确保人员和车辆进出;②同时满足办公、科研、生产经营、配套食堂、车辆停放场所、防洪防汛物资储备、放置备用发电机等场所要求,场地和租赁房屋内必须有水、电、中央空调系统、天然气、网络、电话、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门禁系统。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执行。
2.4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提供自有场地的不动产证、房屋的权属证明,承诺无产权纠纷。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5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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