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N533-GC016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作业区2025年度维修项目框架己由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项目实施及签约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作业区2025年度维修项目框架。
2.2 项目概况:楚雄作业区所辖管道692公里,站场及外线管道每年均涉及到大量管道类技改、隐患整改及检维修,房屋维修,站内道路、工艺管道基础维修等土建施工项目,为有效减少大量同质性招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招标业务成本,拟对云南公司楚雄作业区管道2025年度维修项目框架招标。
2.3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下浮率报价,并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以批复控制价为基数,投标下浮率报价必须大于0%(安全生产费、暂估价、暂列金额等不可竞争费用不做下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4 招标范围:云南公司楚雄作业区维修项目(5万元≤单个项目含税预算<100万元,依法招标项目除外,应急抢险项目经批准后可适用于本框架,应急抢险项目不受金额限制):
2.4.1外管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开挖作业类:管道光缆探坑开挖验证及埋深不足、偏移整改;内外检测开挖验证;防腐层漏点开挖;通信光衰点开挖整改;阴保设施维修开挖;第三方施工探坑开挖等开挖作业。
(2)水工保护类:挡土墙、防冲墙、截水墙、护岸、护坡、护底、截排水沟、过水面、配重块、管道穿越各类河流、山体穿越隧道等维修维护。
(3)巡线通道类:巡线便桥、巡线便道、穿越高挡墙台阶、线路清障与清理、地势低台阶等新增、翻新、维修、维护。
(4)附属设施维修类:地面标识(测试桩、里程桩、加密桩、警示牌、通讯标识、贴地牌、展示牌等标识)的新增、翻新、维修、维护;管道沿线阀室、阴保间的翻新、维修、维护;锚固点新增、翻新、维修、维护;管道硬隔离设施(栅栏、隔离墩、盖板)等项目的新增、翻新、维修、维护。
(5)应急抢险类: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坡面水毁、河沟道水毁、不稳定斜坡、清理河道等抢险项目。
以上内容包含上级部门交由楚雄作业区实施的项目、楚雄作业区自主立项的项目、应急项目和零星维修项目等。
2.4.2站场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站场构筑物(含工艺区遮阳棚)和围墙维修维护、内部改造;
站场道路、地坪、阀门井、水封井、观察井、围油堰、防火堤、护坡等维修维护;
站场排水沟、电缆沟、电缆桥架、消防池、事故池、污水池等维修维护;
工艺区设备及管线混凝土基础等维护维修。
2.4.3其他土建施工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且不承担履约责任。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如新的框架协议招标结果未生效,框架协议采购结果可以延期执行,延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2.6 建设地点:云南公司楚雄作业区辖区外管道沿线、输油(气)站、阀室。
2.7 采购估算额:本框架预估采购金额860万元,该金额根据《关于下达云南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指标的通知》和近年来楚雄作业区定额、专项费用综合预估,招标人不做保证。
2.8 分配原则:招标人与排名第一的中标人签订暂定合同额160万元(含税),与其他中标人签订暂定合同额140万元(含税)。如本次招标完成后剩余未分配额度,招标人视情况开展补充招标或采取其他分配方案。项目实施中,如有单位出现对委托的项目拒不执行、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服从管理等问题,将减少对其委托项目。
2.9 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期要求等以招标人单项委托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框架协议不限合同标的金额。
2.10 框架使用原则:云南公司楚雄作业区维修项目(5万元≤单个项目含税预算<100万元,依法招标项目除外,应急抢险项目经批准后可适用于本框架,应急抢险项目不受金额限制)。承包人中标后,接受招标人委托实施项目,委托应列明委托事项及执行标准、结算标准及要求,委托单审批完成即可组织项目实施,不再签订合同。投标人不保证各中标人具体份额,如委托项目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据实变更合同金额。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具有有效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资质:
a.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4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或环焊缝开挖验证或水毁地灾防治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不以框架业绩为准,以单项项目业绩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①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5.1投标人应承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以下情况或失信行为:
(1)发生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的;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小范围辐射污染后果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环境事件。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被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或相关消费措施;
(4)被法院或其他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判定为违法分包、转包、违规用工。
*5.2 投标人需承诺: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更换比率不超过总人数的10%,且新更换人员的施工资质不得低于所更换人员资质,并报招标人批准后执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
*5.3 投标人需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十大禁令》、《国家管网集团生产运维域承包商作业安全要点》、《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十项措施》(详见附件《健康、安全与环境(HSE)管理协议》之相关条款。
*5.4投标人需承诺: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组建服务团队,服务期间主要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包人辖区,确需离开的需要向发包人请假,并保证应急情况下1.5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无法按发包人要求完成应急保驾工作的可直接终止合同。
*5.5投标人须针对以上4项内容分别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6.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6.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6.5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6.6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或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6.7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竞价采购公正性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云南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云南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承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影响采购公正性情形。
*7人员要求
*7.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经理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①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副)经理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副)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③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副)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代表施工方签字。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7.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或环焊缝开挖验证或水毁地灾防治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的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工程相关工程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业主出具的其担任技术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需体现施工内容)。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2)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工程或环焊缝开挖验证或水毁地灾防治工程或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桩基及基础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的道路与桥梁、城市燃气、道路交通工程相关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安全负责人的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安全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安全负责人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业主出具的其担任安全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需体现施工内容)。
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工程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
投标人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替换,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在本单位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其他要求
*9.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