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生产辅材-炼油三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WZ12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生产辅材-炼油三部:重包装膜框架采购已由庆阳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庆阳石化分公司,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庆阳石化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带量采购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包/段。招标采购物资为 重包装膜750吨(每月消耗量62.5吨),预算810万。
2.2实施或交货地点: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董志镇庆阳石化公司。
2.3交货期:框架有效期一年,具体根据买方的实际需求情况及时安排进行供货,合同有效期内,订单累计履行金额达810万元,则本合同终止履行。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批货物接买方通知7天内到货。合同签订后履行期间,如遇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电商采购等将标的物资列为一级物资,则合同自动终止。
2.4技术标准:达到《聚丙烯装置用重包装膜技术要求》标准,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及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提供标的物FFS重膜产品生产线证明文件(提供投标单位法人或代理人在生产线的入镜照片,设备购买合同、发票及设备铭牌照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重包装膜产品在国内聚烯烃包装袋的业绩证明不低于2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方为有效业绩(业绩合同和发票应包括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户名称及相关联系方式)。
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须提供2024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均无行贿犯罪记录;④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庆阳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庆阳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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