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4-FW477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2025年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气田采出水水质,进一步优化采出水系统,提高其适应性和效率,同时降低现场污泥产生带来的安全环保风险,降低采出水系统运行负载,根据第三采气厂现场生产实际情况,确保气田采出水处理达标,做好气田采出水精细化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计划对第三天然气处理厂、作业四区(第四天然气处理厂)开展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需要服务方全面负责采出水系统运行工作,包括设备运行(维护保养)、药品加注、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等作业项目。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预计金额980万元(不含税),单价限价400元/方(不含税),共划分2个标段,每标段各需1名服务商,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1标段:第三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合同总价525.92万元,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13148方。
第2标段:作业四区(第四天然气处理厂)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合同总价454.08万元 ,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11352方。
后期将根据服务商的现场实施效果进行工作量调整,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序号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序标段的评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6年5月31日。
2.4服务地点:第三采气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设备要求:投标人至少配备1套压滤工艺的采出水污泥减量化处理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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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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