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苯乙烯装置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01-WZ145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苯乙烯装置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三联换热器过热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锦州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苯乙烯装置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采购
资金来源:2025年生产及辅助生产急需设备更新项目
种类及规模:采购锦州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苯乙烯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一台
使用功能:用于锦州石化公司化工二部苯乙烯装置三联换热器过热段检修更换
技术标准:详见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过热器(E-301)装配图(图号S25-0663-1),以及后期其他设计文件等。
质量:产品质量优越,能够满足现场安装要求、满足装置各工艺运行参数需求和装置长周期运行需求。
2.招标范围为:采购锦州石化公司2025年生产及辅助生产急需设备更新项目中化工二部苯乙烯装置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一台,主要包括按照请购文件要求,采购相关材料,制造满足各工艺参数要求的一台完整的三联换热器过热段(E-301)。详见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过热器(E-301)装配图(图号S25-0663-1),以及后期其他设计文件等。
3.实施或交货地点:锦州石化公司物资仓储库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210日历日内。
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
6.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总价,最高拦标限价440万元(含税13%)。
7.服务:中标人根据山东齐鲁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出具的订货图,完成相关材料采购,并按照设计院出具的请购文件制定制造方案,最终制造出能够完全满足工艺运行各参数需求的过热段(E-301);同时,根据招标人需求,现场指导安装,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24小时内给出答复和解决方案,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3.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2潜在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制造商且具有拟投标产品编码23050116(多联换热器),(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以上需提供截图证明。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
3.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压力容器A1(或以上)制造许可证资质。
3.4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三联换热器(或三联换热器过热段、四联换热器或过热段、或其他多联换热器)至少一台(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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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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