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作业区(大队)生活保障点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204-GC170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作业区(大队)生活保障点绿化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镇原、环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025年,我厂以建设绿色环保型油田为目标,全面开展绿化油区、美化工作场所,因地制宜,以绿为主,把油区绿化工作和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把油田绿化同治理污染、创建绿色矿山、改善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为油田生产建设服务,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现计划对全厂8个作业区(大队)所属的部分生活保障点进行苗木种植、草坪铺设,维护保养补种绿化。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作业区(大队)生活保障点绿化项目 |
对全厂8个作业区(大队)所属的部分生活保障点进行苗木种植、草坪铺设,维护保养补种绿化。 |
50 |
不含税 |
2.5招标范围
对全厂8个作业区(大队)所属的部分生活保障点进行苗木种植、草坪铺设,维护保养补种绿化。
项目管理,投标人负责的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招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投标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投标人负责的保险,工程接收前的照管和维护,对招标人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等的培训,试运行,编制竣工文件、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维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绿化工程 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5 项目经理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 绿化工程 的项目经理业绩。
3.6 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要求
3.10.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园林绿化工程师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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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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