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天然气储气库生产装置技改项目吸附脱烃装置(第二次)
(招标编号:XN-ZB-WZ-2024-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然气储气库生产装置技改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吸附脱烃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天然气储气库生产装置技改项目吸附脱烃装置。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物资为:天然气储气库生产装置技改项目吸附脱烃装置。
吸附脱烃装置用于脱除30万方/天的原料气中少量重烃,主要包括:吸附脱烃塔、再生气加热器、粉尘过滤器、再生气冷却器、冰机、再生气分离器、冷箱等设备。
具体以本项目技术文件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附件。
2.3 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
2.4 交货地点: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卤阳湖经济开发区。
2.5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装置内的复装工作由供货商现场自行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根据最近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资质要求:1)制造商应具有压力管道GC1的设计或安装资质。
4、业绩要求:制造商具有2019~至今,原料气量大于等于1万方/天天然气脱烃装置的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业绩证明(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等)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②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被责令停业等情况;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⑤ 开 标 当 日 起 近 3 年 无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 在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wenshu.court.gov.cn 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⑥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列入“三商黑名单”“三商预警清单”;
⑦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⑧其它: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招标人及其上级单位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