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液体添加作业方式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1-FW117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2025年液体添加作业方式改造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固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该项目来源于公司《关于下达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通知》(川庆钻探安全环保〔2025〕9号)中“液体添加作业方式改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水泥车、批混车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需要将液体冲洗液、压塞液、消泡剂等桶装物料从地面搬抬至水泥车、批混车平台,存在人员滑跌、高处坠落和高空坠物风险。预计99台车辆平台加装气动隔膜泵,直接从液添桶将液体物料吸入到车辆计量罐和混浆罐,除去人员搬运物料的工作环节,从而消减操作人员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预算金额:含税280.17万元。
2.2招标范围:对设备平台安装固定隔膜泵,改造管路连接到计量罐与消泡剂箱。服务内容:(1)副梁平台上安装固定隔膜泵,使用气路控制,配置液添和消泡剂双介质管道实现隔膜泵液添功能;(2)隔膜泵出口配置固定管线分别引流到计量罐与消泡剂箱,提供管路及软连接,以两种介质排出管线最短、方便操作原则定位;(3)隔膜泵入口配置活动管线用于地面液罐或桶吸液;(4)配置气路管线和手动球阀或可选电控开关实现液添控制。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各项目部(工程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维修、改造、技术服务类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3人员要求:项目投入人员不少于五组,每组不少于2人。(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投标人资产运营状态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并附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
3.6.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2投标人之间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有一个相同的股东、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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