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服务内容:按照乌石化公司检维修费及安全生产费的具体项目的申请书内容,对项目详细设计中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内容提供服务,详细设计和设备及管线、流程等核算、竣工图。
2.3服务标准:
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竣工图编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图编制管理规定》。上述规定有新版本时,按新版执行。
为2025年度机动设备部管理项目提供详细设计、竣工图。按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的要求,完成详细设计、编制出版竣工图。
2.5服务区域:乌石化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中炼油工程、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中两项专业甲级,或以上级别的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其中一项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资质。
压力管道应具有GB公用管道、GC工业管道两个类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压力管道设计包含GB公用管道、GC工业管道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压力容器应具有固定式压力容器A1、A2、A3三种级别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需为中国石油承包商资源库单位状态显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或高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提供截图)。
3.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7套以上石油化工装置新改扩建项目的详细设计服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和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总负责人(设计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若2024年的未完成,则提供2023年度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
3.5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
3.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7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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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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