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庆气井增产风险作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20250106FWZB012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气井生产过程中,因井筒积液、地层污染堵塞、节流器失效、气层水淹和油管堵塞等影响,造成气井产量降低甚至关井停产。该项目主要为保障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在榆林市神木县、米脂县、靖边县;内蒙古乌审旗;延安地区延长县、延川县、甘泉县及子长县等地区进行的气井生产作业产量平稳,由投标人提供风险措施施工合作。该项目成本计划已下达,辽油工技发〔2024〕65号,计划金额1200万元(含税,暂估价)。
2.2招标范围:针对低产集气站,按照“集气站气井综合治理”的思路,通过投标人采取复产、增产措施施工进行风险合作,风险合作首先要保障辽河工程技术分公司基础气量的完成,在基础气量完成的情况下进行风险分成,具体分成方案详见第三章2.1项。风险措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储层解堵、桥塞和节流器打捞、气井修井、酸压深度解堵、速度管柱、气举组合工艺(氮气气举、柱塞和负压等工艺)、查层补孔、气管带压打孔和三项分离器保供等,达到复产、增产目的。
标段(标包)划分: 无。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基本技术要求
结合气田实际情况,本项目可开展的措施施工范围包括排水采气及增产复产措施施工。服务项目内容包括投标人提供施工人员、设备、车辆、设备搬迁、施工准备和现场施工作业等。
2.5.1 配置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氮气车组1套、气体回收设备(天然气压缩机)2套、气液分离器装置(三相分离器)2套、污水罐、2套、注醇泵3台、野营房和发电机各1套,并配备值班皮卡车1台、技术人员3名(技术人员需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操作人员20人。
(注:操作人员需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并要求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无可井控证,可书面承诺在入场服务前取得)。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低要求 |
1 |
氮气车组 |
1 |
套 |
氮气流量800Nm3/H,氮气纯度≥95%,输出压力不低于25MPa |
2 |
气体回收设备(天然气压缩机) |
2 |
套 |
进气压力不低于0.3-8MPa,排气量不低于200-5960Nm3/h,输出压力不低于1-8 MPa |
3 |
气液分离器装置(三相分离器) |
2 |
套 |
入口压力不低于22.0MPa,安全阀整定压力不低于7.5Mpa |
4 |
污水罐 |
2 |
套 |
容积≥20m3 |
5 |
注醇泵 |
3 |
台 |
流量不低于800L/h,压力不低于30Mpa |
6 |
发电机 |
2 |
套 |
额定功率不低于25KW |
7 |
皮卡车 |
1 |
台 |
|
8 |
野营房 |
1 |
套 |
|
9 |
技术人员 |
3 |
名 |
技术人员需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10 |
操作人员 |
20 |
名 |
操作人员需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内部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证,并要求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如无可井控证,书面承诺在入场服务前取得 |
2.5.2选井及施工方案要求
选井:甲方区域所属全部气井均为可采取措施的气井。
方案编制要求:投标人按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要求对实施气井的措施作业类型、措施作业频次和周期等进行分析论证,在施工前编写详尽的增产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HSE作业计划书等资料,经所属采气单位及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投标人严格遵照执行。
2.5.3 安全、生产、环保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有健全的HSE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安全制度和具体的安全措施。实现“零职业病、零事故、零污染”的安全环保生产业绩目标。遵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施工和环境保护并举,推行清洁生产,实现环境污染全过程控制。
2.5.4执行的安全生产标准
现场施工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SY/T6690-2016、Q/SHS 003.2-2006 《天然气井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执行,含硫区域作业执行行业标准SY/T 6610-2017《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在井下作业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并执行但不限于下列安全标准:
《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检查规定》(SY6023-94);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T5225—2019);
《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业法》(SY/T6203-201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SY/T5858-2004);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SY/T 6276-2014);
《石油工业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具配备标准》(SY/T6524—201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T5727-2020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 08240-2018
《井下作业井控技术规范》Q/SY 02553-2018
《井下作业数据采集资料规范》Q/SY01865-2021
《工程技术业务计量器具配备规范》Q/SY 14759.6-2019
《连续油管行业标准》SY/T 6895
《连续油管井控设备系统》SY/T 7012
《连续油管作业技术规程》SY/T 7305
以上标准、规范如有修订,以最新版本为准,国家、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标准未列举的,施工队伍也应一并执行。
2.5.5施工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在措施施工期间,可能存在以下危险危害,应积极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消除这些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防止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井涌、井喷、火灾、爆炸、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放射性物质危害、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山体坍塌、泥石流、洪水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
(2)现场机械运转造成人员的机械伤害、井场电器设备造成人员触电、井场坑池造成人员坠落和淹溺。
(3)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及管理原因造成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生产设施、机械器具、动力设备、电力设施、仪器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等损坏的设备事故;以此引发的危险危害。
(4)由于作业投标人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人员思想意识不足所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着火、爆炸、淹溺、触电、中毒、窒息等事故危害。
(5)因不可抗力带来的潜在危害。
2.5.6生产安全、环保责任的划分
(1)在施工期间,因投标人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风险,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企业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投标人组织施工时,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各采气单位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等,否则,由此引发的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应当承担由于其施工期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或受到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处罚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4)投标人施工中需要运输设备、设施及材料的,其设备、设施及材料运输中的安全风险和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2.5.7 现场施工要求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持相关证件上岗操作,具备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的能力,掌握灭火器、正压式呼吸器、气体检测仪等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练使用。
(2)井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隔离带、风向标、垃圾存放设施,标识明确并分类回收处理。
(3)井场所有工作的车辆、发动机必须加戴防火罩。
(4)井口操作、安装设备时要求全部采用防爆工具。
(5)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的生产制度及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方案,不得随意操作井口装置。
(6)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连接管线必须固定,连接完成需试压无渗漏方可进行。
(7)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驻守现场,确保施工现场有人值守、安全环保受控。
(8)措施施工完成后,恢复气井原有流程,清洁场地。
(9)投标人对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垢物等按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要求进行集中回收处理,防止对大气、水体、土壤和生态植被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10)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健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
(11)现场安全、生产、环保等方面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气井所属采气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2.5.8 资料录取要求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按照招标人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
2.5.9投标人近二年社会信誉良好,无违约现象、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井下作业、试油试气、试气、试气作业。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5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队伍的主要负责人(队长)、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副队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6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7投标人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投标(详见附表2)。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http://bid.energyahead.cnpc/)
3.9自2025年1月1日起,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且未被授权使用的,其投标(谈判)资格将被否决。(授权使用单位见附件《“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