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智能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TXGS-GKZB-33
1.招标条件
本 手持智能终端采购 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通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了加速推动北斗在中国石油各领域的标准化、规模化应用,促进北斗系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石油安全生产,中国石油正在开展北斗的规模应用工作。
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北斗手持智能终端IV型 |
8349 |
台/套 |
2 |
北斗轻薄型手持智能终端I型 |
53 |
台/套 |
3 |
北斗轻薄型手持智能终端III型 |
118 |
台/套 |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其 他: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至今)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范围终端设备或同类设备供货业绩(包括合同关键页、销售清单或发票扫描件)。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3.6 投标人须提供对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相关管理部门处罚的承诺书。
3.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采购方行贿等廉洁问题。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并提供相应承诺书或证明文件。
3.8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3.9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0 垫资承诺:在招标人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具备项目垫资能力,并提供6个月的垫资承诺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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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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