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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2025年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ZY25-SY331-WZ0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5年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5年辽宁销售公司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

2.2招标范围为:加油站在线监测系统(含调试安装)。

2.3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每次下达订单后30个工作日,将设备送达至指定加油站。

2.4质保期:在线监测系统质保期不得小于5年。质保期内厂家维保巡检应至少满足1季度/次的要求,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供应商不得通过互联网远程运维。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项目预估金额:2000万元(含税)。

2.7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按每把加油枪设定(包干含税价):11000元/枪(含调试安装)。 

2.8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每把加油枪进行报价,报价为含税价,最高限价11000元/枪。

价格条件:含设备材料费、制造费、专用工具(如有)包装费、税费、运输费、清障费、文件资料费、安装调试、投运检验、人员培训及售后维保费等。供应商确认所有技术附件涉及的供货设备及材料要求均在供货商的供货范围内,不论其是否在报价清单中列明。

投标人需同步报价主要零部件的含税价、型号、质保期等信息,用于后期维护使用。2.9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持续波动,波动值超±10%且持续3个月后,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对价格进行磋商。

2.10交货地点:辽宁省内指定加油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的在线监测制造商。

3.2需提供系统整体防爆认证证书,所有现场设备(在线监测整套系统、气体流量计、气液比采集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浓度传感器)均应提供防爆合格证。

3.3提供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平台控制器、气液比采集器3C认证(提供证明资料)。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如果没有2024年报告,则以2023年度为准)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备的合格供货业绩不少于20座加油站(或业绩金额不小于360万人民币),供货业绩以销售合同或合同订单及发票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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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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