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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ZY25-SH17-FW66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公司工程监理服务框架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范围为:加油(气)站新建、改扩建、新能源、洗车机改造工程、安全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2项目服务地点:江西境内加油加气站、油库。

2.3招标方式:框架协议招标。

2.4招标内容:加油(气)站新建、改扩建、新能源、洗车机改造、安全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项目工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查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控制工程质量、安全、造价和工期,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对项目的施工环节实施旁站监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6服务要求:24小时内响应招标人需求,与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进度同步;

2.7标段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选取2家服务商,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1)标段一:石油天然气类项目,包括油库及加油(气、氢)站等工程监理,依据国家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中石油相关标准。预算金额100万,按照排名先后,分别分配60%、40%的业务量。

(2)标段二:电力新能源类项目,包括充(换)电站、储能设施、光伏发电站等工程监理,依据国家法律、规范、标准以及中石油相关标准。预算金额50万,按照排名先后,分别分配60%、40%的业务量。

招标人根据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数量,按项目下达监理委托书或由招标人所属分公司签订具体项目监理合同(不含单项工程监理服务费估算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项目)。如中标单位不能按合同约定满足招标人的需求或监理项目出现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问题,招标人有权对其调减、暂停或终止分配后续工作量,并将由其承担的工作量分配给其他中标人。具体单个项目监理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所属分公司签订的监理服务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

3.2.1参加标段一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1)或(2)其中之一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①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标段二的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1)或(2)其中之一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①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对应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各标段资质要求一致或以上(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对应的资质及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http://125.32.26.40:8300/)查询结果为准)。

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提供如下网站的查询截图,并以评标专家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3.3.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3.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江西销售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开标当日**三商黑名单查询为准)。

3.4业绩要求:

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同类工程监理服务业绩。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签约主体的首页、签字盖章页、监理内容页、价款页)。如合同为框架协议,另需提供合同履行期内对应的委托单。②竣工验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标段1同类工程指加油(气)站、油库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含加油站形象包装工程、便利店改造工程、罩棚改造工程)

标段2同类工程指充电、换电、储能、光伏发电等电力新能源建设工程中的某一类工程。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如尚未取得2024年度的,可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仅需提供成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无所有者权益为负的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人员要求

3.6.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1名,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3.6.2其他主要人员:标段一要求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工程师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名,均要求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标段二要求电力工程监理工程师及化工石油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各1名,均要求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历日内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1次)。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或顾问合同),年龄不能超65周岁(含65周岁)。

3.7其他要求

3.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7.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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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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