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H07-FW682)
本招标项目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2主要工程内容
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个中试基地和2套中试装置。中试基地是为中试装置建设提供场地、条件以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建设内容包括中试基地整体公用工程、测试中心罐区、装卸站、管廊等基础设施,并为后续规划建设的中试装置在用地、公用工程等方面留置发展空间。一期中试装置包括1套2000吨/年高纯高洁净(G4、G5级)电子化学品中试装置和1套60吨/年单活性中心催化剂中试装置。
为保障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杜绝施工现场各类违章行为,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借鉴行业内委托第三方安全监督实现项目建设HSE 管理风险受控的成功案例,拟聘用第三方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促进各建设单位有效履行安全管制职责,提升HSE体系运行质量,实现安全零事故、人身零伤害、环境零污染。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2.4招标范围
中标人按照招标人委托要求开展蓝海(南通)中试基地项目第三方安全监督服务工作,提升项目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1)协助招标人健全项目 QHSE 管理体系,指导监督体系运行情况;指导监督参建单位建立QHSE 管理体系,并定期参与对承包商进行体系审核;
(2)审核承包商的危害因素识别、作业计划书、HSE方案(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监督检查承包商HSE方案的实施;
(3)对承包商进行入厂HSE培训并组织考试;
(4)对承包商入场设备机具的检查;
(5)对工程项目的HSE监管;负责对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脚手架、临时用电、吊装作业、动土作业等项目建设高风险作业提供技术监督支持;对承包商各类作业风险及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参建方HSE管理工作的开展;
(7)为参建方提供HSE技术咨询;
(8)现场HSE检查;
(9)完成甲方要求的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5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估算金额121万元(含6%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未公开2024年度报告的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度的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2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三方安全监督或HSE技术服务的业绩,一份合同算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为投标人与用户单位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主要服务范围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4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为准)。
3.4.5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服务过的项目中未因投标人安全监督责任发生过一般A级(3人以下死亡,或3-9人重伤,或100万-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及以上事故。
3.4.6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7开标当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注:3.4.1—3.4.4项由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4.5--3.4.7项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各项在开标当日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查询复核)。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安全负责人的经历。
业绩证明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至少一项有效证明资料:
1)能体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清晰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建设方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注: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合同主要页至少包含封面、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合同签订生效日期、承包范围等页面。
3.5.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条件特别优秀的经业主同意的方可入职(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5.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缴纳一次社会保险的证明。
3.6其他人员
3.6.1安全监督人员均应具备化学工程、化学工艺、过程装备、工程建筑等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6.2安全监督应具有3年以上大型场站建设安全监督管理经验,精通临时用电、大型吊装等高危作业管理标准,年龄应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经业主同意的方可入职(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7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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