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苏东39-61储气库压缩机气缸再制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05-FW566(二次)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苏东39-61储气库压缩机气缸再制造项目(二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1台KBU/6压缩机组气缸发生异常磨损,形成锥形,最大磨损量达到3mm;4个活塞环槽侧隙磨损量超大达到2.3mm;4个填料函需采用再制造方式进行修复,含包装运输、安装、质量监测以及4000h运行周期内运行状态监测费用。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服务地点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苏东39-61储气库作业区,完成修复后30日内提供正式修复检测报告。
对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1台KUB/6压缩机组气缸及配套活塞、填料函等部件进行再制造,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工作量及费用构成表
序号 |
再制造项目 |
数量 |
单价 (万方) |
总价 (万元) |
备注 |
|
1 |
气缸缸体 |
4 |
28 |
112 |
|
|
2 |
活塞 |
4 |
6 |
24 |
|
|
3 |
填料函 |
4 |
1.5 |
6 |
|
|
合计 |
10 |
/ |
142 |
|
2.2招标范围: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苏东39-61储气库1台KUB/6压缩机组气缸及配套活塞、填料函等部件进行再制造。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2.4 服务地点:苏东39-61储气库作业区。
2.5 最高限价:长庆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苏里格东储气库管理分公司2025年苏东39-61储气库压缩机气缸再制造技术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142万元(不含税,含HSE费用等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 为2台气缸缸体再制造、2台活塞再制造、2台填料函再制造,共需1名服务商;
第二标段 为2台气缸缸体再制造、2台活塞再制造、2台填料函再制造,共需1名服务商;
各标段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具体标段划分和工作量详见下表(表2)。表2 工作量分配情况
序号 |
标段 |
工作量类型 |
预计工作量 (台) |
单价 (万元/台) |
总价 (万元) |
施工范围 |
需求承包商数量(家) |
1
|
第一标段 |
气缸缸体再制造 |
2 |
28 |
56 |
苏东39-61储气库 |
1 |
活塞再制造 |
2 |
6 |
12 |
||||
填料函再制造 |
2 |
1.5 |
3 |
||||
小计 |
5 |
/ |
71 |
1 |
|||
2 |
第二标段 |
气缸缸体再制造 |
2 |
28 |
56 |
1 |
|
活塞再制造 |
2 |
6 |
12 |
||||
填料函再制造 |
2 |
1.5 |
3 |
||||
小计 |
5 |
/ |
71 |
1 |
|||
总计 |
10 |
/ |
142 |
/ |
2 |
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进行评审,中标标段按标段顺序确定,若同一投标人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3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现场技术确认人员至少1人。投标人应以自有队伍参与投标(拟派本项目所有员工均须为本企业自有员工,提供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和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体现个人姓名的社保(含养老)缴纳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30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具有压缩机缸体修复类业绩)一项(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5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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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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