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25-XJT05-FK039-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常年在塔里木油田提供井下管柱切割作业,传统切割弹爆破切割技术因安全因素逐步被淘汰,机械切割及化学切割技术逐步替代爆破切割。热切割技术已在塔里木油田应用,安全性及切割效果均得到验证,为了更好保障油田切割市场,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计划对外采购热切割技术。
2.2 招标范围:
在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热熔切割技术支持,预计工作量16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油田辖区等作业点。
2.5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拟投入现场技术人员至少1人,现场作业人员须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井控培训机构的井控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人员姓名、岗位、持证情况等信息)。(2)提供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或承诺签订合同作业前取得。
至少具备1套热熔切割、打孔工具。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自编号、技术参数,投产年限等信息);(2)提供设备照片。(3)提供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3.6.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6.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3.6.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6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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