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办理取水证服务项目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办理取水证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公司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沈阳销售公司,服务资金来自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促进开展业务外包工作的指导意见》, 开展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办理取水证服务项目服务业务外包。
2.2招标范围:辽宁销售公司沈阳分公司加油站约90座(不作为承诺),中国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2025年加油站办理取水证服务。
2.3服务地点:辽宁沈阳销售分公司加油站。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中标2家,最高限价1.5万元/站。总计约135万元(暂估金额,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委托人不承诺最低采购额,中标后具体内容以所属单位划分为准)。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以单站投标总价计算价格分(最终以实际发生办理取水证的加油站单价进行结算)。
2.7服务质量: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详见技术要求。
2.8服务方式: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及申请取水证相关工作。
2.9授标原则:按照中标结果排名依次划分承揽范围,其中第一中标人份额约占该标段总份额的55%,第二中标人份额约占该标段总份额的45%。
2.10付款方式:
付款以实际完成的加油站办理取水证的加油站合计计算。取得取水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支付方式为银企直连。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附证件清晰可辨扫描件)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财务报表。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招标活动。
3.5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3.6 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关于具有水资源报告编制服务业绩5份(提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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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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