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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院 PME-18催化剂委托加工(重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TJ03-FW081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PME-18催化剂委托加工(重招)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化院 PME-18催化剂委托加工(重招)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5吨茂金属聚乙烯催化剂PME-18委托加工。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

2.3服务期或供货周期:合同期限内,按委托方订单要求的催化剂数量、交货时间运抵交货地点。

2.4技术要求:详见茂金属聚乙烯催化剂PME-18委托加工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累计茂金属催化剂客户数量≥4家。2022-投标截止日期合计茂金属催化剂销售量≥4吨。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的指:财务审计报告正文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4信誉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4)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如投标文件对上述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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