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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生产流程保障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5年生产流程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744/ZB-CQSYB-2025-0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生产流程保障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根据大安区块气井产建、生产界面划分,正式生产流程建设进度安排,以及气井生产测试流程需求,为保障气井生产测试、排砂、点火放喷等工序的实施,计划开展2025年生产流程保障项目招标,择优选择气井生产流程作业配合服务商,负责浙江油田公司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管辖范围内气井各类生产流程配合服务,满足后期气井生产测试、排砂、点火放喷等生产需求的流程保障。本项目拟采取框架协议招标,按照确定中标人、确定单价的方式组织公开招标,框架入围服务商2家。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1.服务内容:根据大安区块各类气井生产作业需求,提供紧急切断阀、捕屑器、除砂器、油嘴管汇、分离器、计量罐等设备及相关辅助附件,并做好相关设备动迁及拆安,以满足现场气井生产流程需求。

2.工作量:本项目生产测试预计11平台18井次;排砂解堵预计4平台4井次;降压点火预计2平台2井次;配合排液预计2平台2井次;合计预计19平台26井次,招标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4 服务地点:浙江油田重庆天然气事业部所辖范围内井场(包括但不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璧山区,四川省泸州市等地)。

2.5 服务方式:现场各类生产流程配合服务,包工包料。

2.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入围服务商确定原则如下:

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3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前3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2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服务商;

2)当有效投标人数量N=2家时,评标委员会推荐标段排名前2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前1的中标候选人为入围服务商;

3)当有效投标人数量1家时,本项目招标失败。

2.7 本项目入围服务商工作量分配原则如下:

1)当入围服务商为2家时,原则上排名第一的入围服务商承接70%的项目份额;排名第二的入围服务商承接30%的项目份额。

2)当入围服务商 1家时,由其全部承担本项目份额。

招标人不保证入围服务商的最低工作量,框架协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入围服务商的服务质量、进度、考核评价、资源投入等情况调整其项目份额

2.8 招标范围:大安区块预计19平台26井次各类气井生产作业配合,包括紧急切断阀、捕屑器、除砂器、油嘴管汇、分离器、计量罐等设备及相关辅助附件的提供、动迁及拆安。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气井生产(或测试)流程作业配合服务项目业绩。须同时提供清晰的项目业绩合同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⑥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1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队伍2支,每支队伍人员不少于6人。每支队伍人员要求如下:

3.5.1 配备队长(可兼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技术员1人;其余操作人员不少于4人。须提供人员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队长须具有油气井生产(或测试)流程作业配合服务相关工作5年或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盖公司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

3.5.3 拟投入施工队伍人员均须具有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队长或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每支队伍至少2人具有压力容器操作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或者提供证件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3.5.4 拟投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须提供人员2024或2025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5 投标人须承诺保障24小时作业连续性,即自设备进场安装至施工结束撤场,需连续24小时作业。须提供承诺书

3.5.6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在职证明(盖单位章)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3.6 设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完整油气井各类生产配合流程设备不少于2套。其中:一套压力等级不低于70MPa;一套压力等级不低于105MPa,以满足各类生产流程需求。须提供清晰的拟投入的所有设备照片、铭牌照片及购置证明和合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1)压力等级要求特指流程设备中油嘴管汇及上游流程设备。

2)单套流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高压法兰管线、紧急关断阀及配套ESD控制系统、捕屑器、除砂器、油嘴管汇、分离器、计量罐、配套油管线、基墩等。

3.7 其他要求

3.7.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3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7.4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施工队伍进场前,需经过招标人入场前综合评估,若拟投入人员能力不符合施工要求占比的30%及以上或未达到生产需求的,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7.5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以上质量事故;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注:须提供承诺书

3.7.6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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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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