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团簇同位素的天然氢气成因判识研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ITC-2025-FW-0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团簇同位素的天然氢气成因判识研究(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25年第20期专题会议纪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服务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针对建立地下天然氢成因和次生作用判识技术目标,开发氢气团簇同位素分析测试方法,为识别天然氢气的生成途径、运移扩散规律、次生作用和保存条件提供约束。
服务地点:北京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24个月内提交成果,交付后1个月内组织专家评审会验收
招标范围:①氢气团簇同位素分析方法开发。②沉积盆地(四川盆地、松辽盆地)所含氢气的团簇同位素分析和生成演化模式。③关键过程探究:氢气有机物相互作用、扩散的单体及团簇同位素分馏值确定,以及同位素交换的速率确定。④断裂带和水热体系产生氢气的团簇同位素分析和生成演化模式。
标段(标包)划分: 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同位素分馏理论和技术研究基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软著、过往相关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等)。
3.3 财务要求: 2022 年至 2025 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 2022 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日承担过同位素分馏理论和技术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提供项目立项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以下内容: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 地球科学或能源科学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副高级、正高级),提供职称证明材料
须具备 同位素分馏理论和技术研究相关研究基础,提供2022年1月1日后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软著、过往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等)
3.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须具备 不少于3人的地球化学综合研究团队,包括至少1名具有相关同位素分馏研究经验的人员,提供2022年1月1日后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专利、软著、实验经验、过往相关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等)。
3.8 其他要求:
无
3.9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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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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